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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海洋大學環(huán)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2021-03-23 09:32  

    為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 、《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環(huán)境與化學工程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平穩(wěn)。

二、復試組織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包括指導教師在內的5人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公道正派、業(yè)務水平高、經驗豐富的教師組成。復試小組成員構成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同一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在復試過程中執(zhí)行統(tǒng)一的評價標準。

三、基本要求

(一)復試分數線

復試分數線,統(tǒng)一執(zhí)行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一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原則上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20%。

(二)復試時間

20203月下旬—2020430日。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復試形式

我院研究生復試統(tǒng)一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考試的組織與監(jiān)考嚴格執(zhí)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相關規(guī)定。在線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相關記錄材料均由研究生處集中統(tǒng)一保管。

(四)復試加分項目

具體加分項目和加分值見我校研究生處網站。

四、資格審查

(一)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對不符合規(guī)定和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復試和錄取。

(二)所有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供以下材料(紙質材料應將原件掃描為彩色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凡有加蓋公章的材料,掃描件必須保持公章原有顏色,復印件掃描視為無效),并于復試開始前發(fā)送至如下郵箱:805629315@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正反面;

2.準考證;

3.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處紅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紅章);

4.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的學生證;

5.往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62021年秋季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7.報名時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8.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處網頁下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下載網址:https://yjsc.jou.edu.cn/info/1027/1063.htm),填寫并加蓋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印章。

10.考生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11.個人簡歷以及可以證明考生能力的相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代表性獲獎證書、本人科研成果等);

上述1-10項材料,需按順序合并為一個PDF文件,命名為“資格審查+姓名”;第11項單獨合并為一個PDF文件,命名為“個人簡歷及支撐材料+姓名”,一并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到 805629315@qq.com,郵件標題命名為“姓名-報考專業(yè)-復試科目-聯系電話”。

五、復試

(一)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質測試、專業(yè)課考試、面試(含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和體檢等。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學院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yè)課考試

專業(yè)課測試是對本學科、交叉學科和跨學科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知識或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以復試小組專家提問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3.面試

面試內容包括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結合考生大學期間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yè)績,考核其對本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的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注重考察其科研思維和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200分(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3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4.心理素質測試

學院組織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作為錄取時的參考。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5.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進行加試,加試科目為兩門,以復試小組專家提問的方式進行。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得與初始科目相同),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在復試前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6.體檢

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于加強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體藝 2018 8)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180分為及格。其中,專業(yè)課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其中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3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70分)。

(三)復試過程

1.考生應根據復試考場與時間段安排提前30分鐘登錄遠程面試系統(tǒng),通過實人認證后進入本人對應的考場等候。開考15分鐘后無故未進入系統(tǒng)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取消面試資格。考生需全程關注系統(tǒng),掌握測試進度,等候工作人員發(fā)送面試邀請。

2.上一位考生復試結束后,工作人員將向下一位考生發(fā)送面試邀請,考生應及時接入復試現場。如果考生在工作人員發(fā)送邀請后1分鐘仍未接入現場,將自動進行順延,由工作人員順位接入下一位等候考生。

3.考生接入面試現場后,首先應按考官指令要求,將攝像頭旋轉360°,全面展示面試環(huán)境,確保周圍不出現無關人員和考試相關的物品書籍等。復試過程中,考官可要求考生再次展示周邊環(huán)境。

4.考核結束后,復試小組宣布復試結束,工作人員將考生退出現場。考生退出現場后不得再進入本場考試。

5.如考生因設備或網絡故障,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復試的,應立即與學院聯系人聯系,經學院審查原因屬實后,可以安排暫緩復試,等本考場考生復試結束后,重新復試。

(四)復試注意事項

1.研究生招生復試屬于國家級考試,嚴禁考生有弄虛作假或替考舞弊等行為,違者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相關法規(guī)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2.復試過程中嚴禁考生錄音、錄像和錄屏;已完成復試的考生不得將復試內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向外傳播,一經發(fā)現,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并追究責任。

3.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須按照考官與工作人員要求進行發(fā)言、回答,不得發(fā)表與復試無關的言論。

4.考生復試期間不允許采用任何方式變聲、更改人像;不得私自離開視頻現場或中斷視頻。

六、復試繳費

按有關收費文件規(guī)定,考生參加復試前,須登錄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交納復試費(80/生),未交納復試費者不得參加復試;已交納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復試,不予退費。

七、調劑

對于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yè),可接收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其他調劑要求;

6.同等學力的考生調劑我校,必須符合我校同等學力考生的報考條件。

(二)調劑程序

1.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必須登錄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江蘇海洋大學志愿。未通過調劑系統(tǒng)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考生進入復試,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復試考生名單遴選確定后,由研究生處通過調劑平臺發(fā)送復試通知。逾期沒有回復復試通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安排調劑考生復試,學院根據要求上報復試結果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5研究生處對各學院上報復試結果進行審核,及時在調劑系統(tǒng)向擬錄取的調劑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八、錄取

(一)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0.6/5+(復試總成績×0.4)/3。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二)錄取原則

1.學院按復試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及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分類,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來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排定名次。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

3)未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低于180分者;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及格者;

5)經查實,提供虛假信息或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6)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

)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九、網絡遠程復試相關準備

(一)設備配置準備

我院網絡遠程復試采用雙機位,考生需準備一臺電腦和一部智能手機。電腦應安裝Windows 7或以上版本操作系統(tǒng),使用谷歌Chrome瀏覽器,配備有效果較好的攝像頭(720P以上為宜)、麥克風與音箱;手機上應安裝學信網APP(遠程面試系統(tǒng)首頁可下載),同時安裝支付寶APP,并完成支付寶實名認證。雙機位復試過程中,電腦為一機位,手機為二機位。

(二)復試環(huán)境準備

選擇安靜、無干擾、光線適宜、寬帶(WiFi)網絡或4G/5G網絡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準備復試。不得選擇網吧、商場、廣場等影響音視頻效果和有損復試嚴肅性的場所。嚴禁在培訓機構接受復試。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員出現在復試現場。

整個復試過程中,考生必須關閉電腦與手機上任何有可能影響復試全過程的應用程序(如QQ、微信、鬧鐘等)。保持手機電量充足、通話暢通。考生應正面免冠面對一機位攝像頭;準備空白A4紙及書寫筆,除在草稿紙上書寫外,視線不能離開屏幕;頭肩部應處于視頻畫面正中間,面部清晰可見,頭發(fā)不遮擋耳朵和脖子,不佩戴口罩,不戴耳飾或耳機。二機位用手機架固定位于考生側后方,視野應至少覆蓋整個電腦屏幕、考生頭部及雙手動作。

十、信息公開與監(jiān)督

為充分體現招生工作的公平、公開、公正,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學院將在學院網站公示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細則、復試名單及復試結果等信息(http://www.hdsiw.cn/)。

復試考生在接到復試成績、錄取與否的通告后,若有疑問,可在7日內向學院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電話0518-85895413)提出申訴。若申訴人對學院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研究生處提起申訴。

學校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督查,設立違法違紀行為舉報電話:0518-85895032,接受考生的申訴與質疑。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細則如有與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為準。

(二)請考生隨時關注江蘇海洋大學環(huán)境與化學工程學院網站上發(fā)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辦法由江蘇海洋大學環(huán)境與化學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江蘇海洋大學環(huán)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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